

为从严打击摩托车(电动车)严重交通违法,预防和减少涉摩交通事故发生,规范县城道路交通秩序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,根据县人民政府3月25日召开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,由公安交警牵头,综合执法、道路运输、特巡警等部门组成执法小组,集中在城区开展摩托车(电动车)专项整治行动,取得良好整治效果。
3月26日,整治行动当天,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,联合整治执法小组科学部署,制定摩托车整治方案,明确行动重点、任务和责任,共派出执法人员40人在城区小东门、北门路段重点整治摩托车、电动车无牌无证、非法加装伞具、酒后驾驶、逆向行驶、乱停乱放、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,行动组加大路面管控力度、保持高压严管态势,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执勤点,同时加强巡逻力度,对过往摩托车、电动车逐一检查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绝不手软。执法人员坚持“教育与处罚并重”,执法的同时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,严厉指出加装伞具、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,宣传和普及相关交通法律法规。
3月26日当天执法组共检查各类摩托车(电动车)160余台,查处摩托车(电动车)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起,其中暂扣无牌无证摩车(电动车)50台,教育驾驶员及群众200余人。据统计,自行动开展以来,交警部门共查扣各类摩托车(电动车)1000余台。通过联合整治,进一步加强了辖区摩托车管理工作,着力解决辖区重点道路交通秩序混乱问题,大力消除违法摩托车(电动车)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,切实为广大市民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内容来源于:榕江县交警大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