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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易地扶贫搬迁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

    信息发布者:榕江信息港
    2020-05-12 18:15:38    来源:榕江脱贫攻坚   转载


    榕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

    单位名称:榕江县移民局

    惠民政策名称:易地扶贫搬迁

    办理时间范围:2016-2020

    资助或补助对象及范围:"“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”地方是指:(1)生存环境差、人地矛盾突出、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地方;(2)生态环境脆弱,限制或不宜开发的地方;(3)距城镇和交通干道较远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延伸的地方;(4)贫困发生率高、扶贫成本高的地方;(5)地质灾害多发、安全隐患较大的地方。"

    办理流程:"1)选定搬迁对象目标区域(2)公布搬迁条件(3)普查筛选搬迁对象(4)群众申请(5)入户核实(6)村民小组评议(7)村委复议公示(8)乡(镇)政府复核再公示(9)县(市、区、特区)初审(10)市(州)审批(11)省抽查确认"

    资助或补助标准:"1.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 2 万元,整村寨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 1.2 万元;2.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,每人奖励 1.5 万元(统筹用于移民住房建设)。3.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自筹资金不超过 2000 元(含2000 元)"

    牵头单位及具体业务办理股室:榕江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

    联系人:石庆超

    联系电话:0855-6675700


    单位名称:榕江县新农办

    惠民政策名称:农村危房改造工程

    办理时间范围:2018

    资助或补助对象及范围:"四类重点对象户:建档立卡贫困户、民政部门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(五保户)、贫困残疾人家庭户;其他危房户: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均水平的农村困难户。范围:改造对象必须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、属于危房、家庭经济困难。"

    办理流程:"1)集中连片建房改造对象申请→村组民主评议→张榜公示→乡(镇)、县逐级审核申报→州级危改办审批→省级备案。(2)分散建房改造对象申请→村组民主评议→张榜公示→乡(镇)审核→县级危改办审批→州级危改办备案。"

    资助或补助标准:"四类重点对象户:一级危房户均补助3.5万元,二级危房户均补助1.5万元,三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;其他户: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.5万元,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.3万元。"

    牵头单位及具体业务办理股室:榕江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、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  联系人:吴侦峰

    联系电话:1508622502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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